丹巴县位于甘孜藏族自治州东部,是甘孜州的东大门,东与阿坝州小金县接壤,南和东南与康定县交界,西与道孚县毗邻,北和东北与阿坝州金川县相连。幅员面积5649平方公里,境内高山对峙,峰峦重叠,峡谷深邃,景色独特。地势西高东低,海拔1700-5521米,县城位于大渡河畔的章谷镇,海拔1800米。全县辖15个乡(镇),总人口56829人,是一个以藏、汉民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县。解放后五十多年,尤其是改革开放二十年的建设,丹巴的社会、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交通、通讯、能源、水利建设得到较快发展。全县15个乡(镇)基本实现乡乡通公路。全县通车里程339公里,特别是在朱总理2001年来甘孜州视察后,交通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八(美)丹(巴)公路、小(金)丹(巴)公路、丹(巴)刷(金寺)路、瓦(斯沟)丹(巴)路四条出境公路的通县油路工程的顺利完成,彻底解决该县交通瓶颈的制约。光纤通讯、移动通讯、无线寻呼、因特网业务和ADSL信息高速公路的开通,缩短了与外界的时空距离,信息通讯已深入到各个领域。能源建设步伐加快,在建的招商引资项目1.5万千瓦的陡水岩电站工程,2003年4月第一期工程峻工投产,使乡通电率达80%,村通电率达74%。大大改善该县电力供应紧张的局面。十年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文教卫生事业蓬勃发展。
丹巴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